发现,监管对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从始至终保持高度警惕,近期陆续对相关造假实施快速、严厉处罚。其中,深交所2023年共处理等财务造假案件19单,包括13单案例的28名主要责任人被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例如,针对雏鹰退、金刚退、天夏退、科林退等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对主要责任人作出最长为终身的公开认定;针对ST新研、
与前些年相比,财务造假纪律处分案件已连续两年保持高位。2023年较2022年的18单增加1单,较2021年同类案件的10单、2020年的5单显著增加,“剜瘤”力度持续加强。
在业内人士看来,接连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被罚释放出监管“零容忍”的信号,有利于提升市场信任度,重塑市场信心,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
彻底铲除财务造假的土壤,需要多管齐下打出“组合拳”。Wind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以披露日为准,2023年11月以来,深市已有32家公司因财务信息造假收到来自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及交易所的罚单。
较典型的如1 月 2 日,金通灵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至2022年,虚增或虚减总利润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总利润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深交所基于连续6年财务造假事实,发出了2024 年首份纪律处分罚单,其中对于造假公司董事长等“首恶”,予以了公开谴责加公开认定期限内不适合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处分决定。对于金通灵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深交所认为其决策并组织实施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给予了公开认定十年的处分决定;对公司时任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给予公开认定五年,对公司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冒鑫鹏给予公开认定三年的纪律处分。
可以看到,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是证监会、交易所分别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作出的不同性质的惩戒措施,一直以来“协同作战”,发挥监管合力。
在“严监管”之下,监管层坚持协同发力,强化全方位立体监管,同时,坚持重拳出击,打狠打疼关键主体。
2023年11月,扬子新材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存在年报虚假记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等违规事项。
公司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约为1.37亿元,约占2020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的11%。针对组织实施前述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首恶”胡卫林,深交所对其作出公开谴责并叠加公开认定十年的处分。此外,还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王功虎等四名时任董监高给予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处分。
坚决防止“一退了之”,公司及相关方违法违规的,即使退市也要坚决追责,让违法违规者无法隐匿、无处遁形。2023年以来,深交所对科林退、雏鹰退、金刚退、天夏退等已退市公司先后实施了相应纪律处分。
以 2023 年 4 月终止上市的科林退为例,退市并不代表监管的结束。经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查明,科林退公司错误采用总额法确认新媒体广告投放业务收入,虚增营业收入6,719.35万元、经营成本6,719.35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科林退案件中,董事长杜简丞、首席财务官李根旺分别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主要决策者、参与决策者与执行者,在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多次被交易所关注问询的情况下,仍然决策、执行以总额法确认收入,违规情节严重。因此,深交所对杜简丞、李根旺公开谴责叠加实施终身公开认定。此外,还对公司及其总经理张曼奚等十名董监高给予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以全面加强监管为重点,依法处罚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重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信心。据了解,监管层还将积极回应市场关切,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强化纪律处分“惩前毖后”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营造长期投资者“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环境,切实增强市场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