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购拟签订一年期代储代销协议,采购数量以采购方实际的需求为准(需求计划经上级部门批复);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每批次订货不得因数量少而拒绝或延期供货。(2)供应商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3)供应商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3%实际税率开具。(4)交货期:卖方接到买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应保证在10日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方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方同意,否则,买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5)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且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要求预付款者,视为不响应,报价无效。(6)报名需上传所代理厂家授权书(参与供应商不具备生产能力的情况)、营业执照(所参与标段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及投标授权委托书
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方面的要求(厂商要求、询比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做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一定要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前至少提前3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审核通过。本次采购公示期满7天后,如生产建设急需, 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前截止报价。详细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基本的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上的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10)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问题导致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等一切费用,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供应商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或电汇。
(3)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如所供物资不能够满足实际使用上的要求,我方有权无条件退货。。
1、本次实行网上公开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做报名。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做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一个时间里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1、评标方式:本次采购评标时采取有记名投票法,评审得票数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