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建设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态势。但近阶段,我市连续发生建筑施工起重设施安全生产事故,8月2日下午,由江苏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武进区聚星家园18号房,在使用物料提升机向8楼运送玻璃过程中,物料提升机底板脱落,致三名实施工程人员从停靠在8楼的物料提升机吊篮上坠落,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8月3日上午,由常州市武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北区中央花园27号房,该工程建筑起重设备产权管理单位为天任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拆除塔式起重机过程中,因荷载超重造成辅助拆卸的起重车辆侧斜,虽未有人员受伤或死亡,但导致非常严重社会影响。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起重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至
各地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和相关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并实施建筑施工起重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逐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查找薄弱环节,消除安全事故隐患,营造安全、良好的施工环境。
本次专项整治以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产权管理单位为主,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为重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产权登记、检测、验收及使用登记情况,检查起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检查定期对起重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做检查和评定情况,检查拆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及落实情况,检查拆装作业过程中的人员的持证情况,检查使用的过程中操作人员(包括起重指挥人员)的持证情况,检查内部是不是真的存在转借资质、挂靠等违法行为。
各地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认识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本工程建筑施工起重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制定应对措施,逐步加强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筑设计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统一协调管理。监理单位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并且开展此次安全整治。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要根据本单位、本工程的特点,对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设备做严密排查,及时消除建筑起重设备存在的各类隐患,加强对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并实行企业内部持证上岗,实现长效管理。
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在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产权管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加强抽查和督查,检查中发现仍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8月20日前,各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产权管理单位应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报送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8月25日前各辖市、区建设局应将本次整治情况汇总上报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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