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5
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100%股权行为所涉及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
部权益,对其在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定估计情况报
司 100%股权,为此需要对涉及的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4,409.83 万
账面价值为 33,050.48 万元,评价估计价格为 33,050.48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
司 100%股权行为所涉及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评估,
对其在 2017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定估计情况报告如下:
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是由蒋亚军与蒋顺仙共同投资组建,于2005年5月11
日取得无锡市宜兴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为30
年,注册资本55万元,其中蒋亚军出资额为38.5万元,以货币资产金额的投入,占注册资
本总额的70%,蒋顺仙出资额为16.5万元,以货币资产金额的投入,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
由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兴分所出具的锡众会师宜分验内字(2005)第15号
2006年9月18日,根据苏南电缆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1133万元,其中,蒋亚军新增出资793.10万元,蒋顺仙新增出资339.90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8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由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兴分所出具的锡众会师宜分验内字(2006)第105
2008年8月20日,苏南电缆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新增资本由无
锡市宇盛线缆有限公司缴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88万元,股权结构如
由无锡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宜方正验字(2008)第194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9月5日,根据苏南电缆股东会决议,无锡市宇盛线缆有限公司将所持
苏南电缆46.56%的股权以288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蒋亚军,所持苏南电缆34.24%
2011年9月22日,蒋亚军将其所持苏南电缆的全部股权以3712.8万元的价格转
让给吴亚均,蒋顺仙将其所持苏南电缆的全部股权以2475.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爱
2012年3月27日,苏南电缆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612万元,其中,吴亚均
新增出资4567.2万元,吴爱君新增出资3044.8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变更后的注册
由宜兴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宜方正验字(2012)第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4年1月28日,吴亚均将其所持苏南电缆的30%股权以4140万元的价格转让
给远程电缆。吴爱君将其所持苏南电缆的40%股权以55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远程电
2017 年 2 月苏南电缆股东“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睿康文远
2017 年 9 月 28 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裁定吴亚均持有的无锡市苏南电缆
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转移给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苏南电缆股权结构
苏南电缆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5 月,企业主要从事电缆生产、销售。主要产品
总建筑面积 54,482.33 平方米,均分布于宜兴市杨巷镇坝塘村,包含一车间、二车
间、旧办公楼、新办公楼、3#车间;构筑物共 28 项,最重要的包含化粪池、道路、卫
生间、车棚、围墙及水池等组成。管道沟槽共 10 项,最重要的包含下水道、电缆沟
公司现有在用车辆 6 辆,其中越野车 2 辆,轿车 4 辆,车辆均正常使用中。
安装工程为三车间需安装设备,包含监控系统、65+90 挤塑机等,预计 2017 年 11
年 3 月 27 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宜国用(2011)第 15600005
号;地号为:000,图号为:88.25-67.00;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
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使用年数的限制:50 年,终止日期为 2061 年 2 月 9 日;
土地登记面积为:47,883.00 平方米;四至:东至无锡市宇欣电缆有限公司,西至
年 9 月 30 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宜国用(2014)第 111974
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使用年数的限制:50 年,终止日期为 2065 年 7 月
14 日;土地登记面积为:98,830.00 平方米;四至:东至苏南电缆,西至道路,南
年 9 月 30 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宜国用(2014)第 111975
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使用年数的限制:50 年,终止日期为
2065 年 7 月 14 日;土地登记面积为:13,769.00 平方米;四至:东至河道,西至
上表中列示的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1-9 月数据均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苏公 W [2016]A417 号、苏公
公司专业生产 35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线、控制及仪
缆等,有阻燃、低烟无卤、防水、防鼠、防紫外线、耐火、耐化学、辐照等 10000
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 CCC 认证、电能产品 PCCC 认证,严格执行高于国家
控,确定保证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 100%,公司在国内已设立 100 多个服务网点为用户
总资产账面价值 44,409.83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 33,050.4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且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 号);
3. 《资产评定估计执业准则——资产评定估计程序》(中评协〔2017〕31 号);
4. 《资产评定估计执业准则——资产评定估计报告》(中评协〔2017〕32 号);
5. 《资产评定估计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 号);
10.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4.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建设工程监理
7.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建[2002]394 号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8.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
19.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苏建价[2010]494 号《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
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及《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2011 版),以购置
建设期内均匀性投入计取。本次评估,对于大、中型设备,合理工期在 6 个月以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基础费用+另外的费用)×贷款利率
里程成新率=(车辆法定行驶里程-累计行驶里程)/车辆法定行驶里程×100%
(1)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从
响资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线)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布置资产评定估计申报明细表,并设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4,409.83 万
账面价值为 33,050.48 万元,评价估计价格为 33,050.48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
20,065.19 平方米,与企业核实,产权为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所有,资产产权
1.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和中行宜兴支行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签订编号为
证担保(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签订编号为企保 G87D2016042《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限为 2016 年
2.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签订编号为锡农商流借字(2017)第 05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
年 3 月 27 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睿康文
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签订
3.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签订编号为锡农商流借字(2016)第 0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
年 11 月 30 日,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远程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签订编
4.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签订编号为苏银锡(宜兴)借合字第 2017022001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9 日,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签订编号为苏银锡(宜兴)高保合字第
限公司宜兴支行出具编号为 2017 年保字第 4101170711 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
(九) 2017 年 9 月 28 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裁定吴亚均持有的无锡市
苏南电缆有限公司 30%的股权转移给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苏南电缆公司股东为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出
资额为 13,800.00 万元,持股票比例为 100%,由于流程问题,工商登记变更于 2017
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9 月 30 日至 2018
年 9 月 29 日止。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要以评估结论作为价值的参考依
据(还需结合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的调整)。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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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银行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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